2022年7月22日,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组织法学院专家评议《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条例》),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法硕中心副主任熊金才教授、法律系聂烁副教授、唐超副教授、章晓英老师、谢嘉图老师参加了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围绕对《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文修订完善展开研讨,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物业管理条例》逐条研究论证,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经评议,专家组建议《物业管理条例》完善以下五方面内容:一、修改空置房物业费的支付标准,适用其他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裁判中频次最高的70%的比例支付;二、修改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规则,明确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收取方式和管理;三、修改前期物业服务人的选聘规则,具体包括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人的最长服务期限、严格前期物业服务人选聘的招投标机制、规范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的程序;四、修改筹备组表决规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无法达成多数意见时,由筹备组组长做出决定;五、修改相关罚则。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于2022年入选汕头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十分重视立法咨询工作,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联结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建所至今,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致力于与国内外学者共同研究地方政府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数次举办学术研讨会或论坛,为地方政府的发展贡献了理论支持与学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