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组织法学院内专家评议《汕头经济特区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法律系吴鹏副教授、赵小姣老师、谢嘉图老师出席会议。评议工作围绕对《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条文修订完善展开研讨,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逐条研究论证,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经评议,专家组建议《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完善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明确主管部门称谓,参照上位法,删去“和污水处理”五字,简化《草案》对于主管部门的称谓;二、明确行政职权的授权或委托的主体、内容和条件;三、明确各部门职权分工;四、完善税费改革,实现“污水排污费”与“环保税”的衔接;五、规范用语。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于2022年入选汕头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十分重视立法咨询工作,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联结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建所至今,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致力于与国内外学者共同研究地方政府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数次举办学术研讨会或论坛,为地方政府的发展贡献了理论支持与学术智慧。